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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结婚后连续2次精神分裂症发作,是否可以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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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先生
咨询于
2011-11-20 22: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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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婆02年结婚(07年育有1子),09年初老婆突然爆发精神分裂症,治疗后,11年初又复发,在深入了解后发现老婆的哥哥也有精神分裂症史(结婚前她们家隐瞒)。在彷徨、踌躇之后,下决心提出离婚。 疑问: 1、有家族史类精神疾病并在婚前隐瞒,是否可以作为离婚的依据? 2、如果1不成立,如何证明目前已感情破裂,并提出离婚? 3、孩子是无辜的,我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作为我是否占优?对方存在精神类疾病隐患。 4、在财产分割上,会偏向拿一方(还要带着孩子生活,如果房产分割后还不知道住那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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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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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你说的情况,你妻子是在结婚后很久才爆发这个疾病,这个理由就不成立了。 2、第一分居的时间,第二多次提起离婚,第三证明无法共同生活。 3、如果能证明她有此类疾病,你争取抚养权是占优的。 4、基本是依法处理,会考虑孩子,但也会照顾女方及有疾病的人,所以差不多。房子的归属倒是可以争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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