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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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胡律师 请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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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
咨询于
2010-12-19 19: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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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胡律师: 我想问下2010阳光安置在以前享受过国家单位给的房子现在拆迁还能再分么?还能安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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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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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目前的国家法律享受过福利分房的人都不能再作为拆迁的安置对象。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确实发现拆迁公司的政策灵活度比较高,也有作为安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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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沪盈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创办律师均拥有十年以上的家事法律服务经验,团队律师均毕业于政法名校并拥有硕士学位。高素质的律师团队,使得我们不仅能够在离婚诉讼、继承诉讼、分家析产、房产分割、股权分割等家事诉讼领域提供高质量的诉讼代理服务,我们还能够融合法律、信托、保险、金融、房产、移民、税务等各领域的知识,为客户提供财富保护和传承等非诉讼服务。既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能够给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沪盈为数百位客户提供了优质的家事法律服务。客户涵盖各类高净值人士和家庭,其中不乏企业家、演艺界人士、外国友人、外籍华人、各领域知名人士。沪盈建立了严格的信息保护制度,确保客户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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