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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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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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女士
咨询于
2010-06-03 16: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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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江西的,我在婚前通过父母资助购买了一处房子自住,婚后随男方在安徽生活,并育有一子。因丈夫脾气坏双访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大家协议离婚,丈夫提出孩子归他但我以前购买的房子要拿出来给孩子平分,我以前是在工厂打工的生育后就在家带小孩,现小孩已有二周岁了。没有什么经济能力,如房子分了我就没有地方住了。请问丈夫这样提出合理吗?还有我要付孩子抚养费吗?要付多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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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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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他和孩子都无权分割。抚养权你也要想清楚,不要轻易放弃。如果抚养权归他,你是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数额要结合你的收入和孩子在当地的消费水平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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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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