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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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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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女士
咨询于
2010-03-18 23: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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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先前瞒着我将我和她居住的房产(房产证上只有她的名字)转让到她孩子(她与前夫所生)的名下,经过诉讼,现在已经改回原来的状态,即房产证上有她和她的孩子的名字(没有我的名字)。目前,我正式决定离婚,现正在离婚诉讼中,我想请教胡律师的是:1,在我们离婚诉讼过程中,她能不能转让该房产?2,我如何防止她转让该房产?是否可以申请财产保全?3,我听说可以通过诉讼“确权”的方法,确定我在该房屋中的权利(加入我的名字),是否可行?有否此类似的案例?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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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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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她不能转让,跟之前的转让无效是一样的。但我不太明白为什么回到原来的状态又多了她孩子的名字。 2)财产保全是你的权利,但如果孩子已成年,这套房子在离婚诉讼中将无法直接分割。 3)应该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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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沪盈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创办律师均拥有十年以上的家事法律服务经验,团队律师均毕业于政法名校并拥有硕士学位。高素质的律师团队,使得我们不仅能够在离婚诉讼、继承诉讼、分家析产、房产分割、股权分割等家事诉讼领域提供高质量的诉讼代理服务,我们还能够融合法律、信托、保险、金融、房产、移民、税务等各领域的知识,为客户提供财富保护和传承等非诉讼服务。既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能够给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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