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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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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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女士
咨询于
2010-01-27 16: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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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是外地人,现户口已迁入上海.目前女方无理取闹要求离婚,小孩已11岁了,但这段时间里女方把夫妻共同所得汇给她父亲作为投资,如果离婚,这财产如何分割?如果小孩归女方抚养,男方生活费怎么给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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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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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证据证明汇给他人的投资款属于夫妻共同所得,一旦离婚,该财产夫妻均分。如果小孩归女方抚养,通常男方支付工资所得的20%-30%,并结合小孩的实际支出来确定该给付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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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沪盈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创办律师均拥有十年以上的家事法律服务经验,团队律师均毕业于政法名校并拥有硕士学位。高素质的律师团队,使得我们不仅能够在离婚诉讼、继承诉讼、分家析产、房产分割、股权分割等家事诉讼领域提供高质量的诉讼代理服务,我们还能够融合法律、信托、保险、金融、房产、移民、税务等各领域的知识,为客户提供财富保护和传承等非诉讼服务。既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能够给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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