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留言
|
拆迁过渡费
|
范女士
咨询于
2009-09-16 13:28:31
|
我们五口人,现在要拆迁,土地证是我公公的,我和我老公是04年结的婚,就在当年我把户口迁入了,05年我儿子出生,我们这里拆迁过渡费是按人头算的,如果我们跟拆迁办的人谈我们夫妻三人自己的过渡费自己拿的话,他们会同意吗?同时我们要求房子也给我们分开分可以吗?因为我们不想以后有什么房子和财产上的争议,一般像这种情况多不多?
|
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
你的问题并非法律问题,你可以找拆迁办去协商解决,一般家里人协商一致是没什么问题的。
|
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沪盈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创办律师均拥有十年以上的家事法律服务经验,团队律师均毕业于政法名校并拥有硕士学位。高素质的律师团队,使得我们不仅能够在离婚诉讼、继承诉讼、分家析产、房产分割、股权分割等家事诉讼领域提供高质量的诉讼代理服务,我们还能够融合法律、信托、保险、金融、房产、移民、税务等各领域的知识,为客户提供财富保护和传承等非诉讼服务。既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能够给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沪盈为数百位客户提供了优质的家事法律服务。客户涵盖各类高净值人士和家庭,其中不乏企业家、演艺界人士、外国友人、外籍华人、各领域知名人士。沪盈建立了严格的信息保护制度,确保客户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