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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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手续是否一定要到登记结婚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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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女士
咨询于
2009-09-08 14: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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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您好.我和我丈夫是在2004年登记结婚的,育有一子现4周岁.我的户口在江苏常州市,我丈夫是在辽宁沈阳市.现在我们在上海购房并定居.由于我们夫妻关系长期不合,所以我萌生了离婚的念头.但是我们当初是在沈阳登记的,如果办理离婚手续的话是否也要去沈阳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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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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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议离婚,一定要去原登记地,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老公在上海居住已满一年,可到上海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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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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