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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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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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士
咨询于
2009-06-04 16: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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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江苏的,2007年11月与嘉定的男孩,也就是现在的老公登记结婚的!并与2008年8月生下一男孩,现在已十个月,由于男方家庭关系,儿子一直由我妈妈帮我带的!因为我们的感情基础不牢固,我生完孩子的第三天老公第一次对我大打出手,而后经常就吵架,在前几天他又第二次对我吵架,打架,并撕烂了我的衣服!我确实很累了,不想再继续这样的婚姻!所以我想咨询几个问题:1,孩子的户口是嘉定户口,而我是江苏户口,是否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我难以争取。2,在没有与我老公认识之前,父母以我的名义买了一部汽车,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3,如果离婚后,孩子归我,他应该每月贴多少钱给孩子?(他的工资每月2000左右,扣税后的)另外我是在我爸的个体单位做事,我的工资都是年结的,需要与他分割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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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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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个户口对抚养权没什么影响2,不算,是你的婚前财产。3,一般按他工资的20%到30%,还要结合孩子的具体生活费用。你的工资无需和他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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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沪盈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创办律师均拥有十年以上的家事法律服务经验,团队律师均毕业于政法名校并拥有硕士学位。高素质的律师团队,使得我们不仅能够在离婚诉讼、继承诉讼、分家析产、房产分割、股权分割等家事诉讼领域提供高质量的诉讼代理服务,我们还能够融合法律、信托、保险、金融、房产、移民、税务等各领域的知识,为客户提供财富保护和传承等非诉讼服务。既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能够给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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