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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房屋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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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女士
咨询于
2009-06-02 00: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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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98年作为知青子女户口迁回上海,外公为监护人,与小舅一家三口共五人同住。后经房改,约02年前后,在我母亲等其他三位兄弟姐妹不知情的情况下,小舅动用外公的工龄以极低的价格,以他自己的名义将祖屋买下,产权为其私有,小舅妈,表妹,我与外公均为同住人。期间私自刻用我的私章进行签名等购房所需手续的办理,直至08年初在母亲追问下方才告知。并且在小舅单位按照房改分配住房时,他也另外拥有了一套产权房。如今老人过世,小舅提出房屋已归其所有,要求我按照其安排搬出祖屋,并与其他三位兄弟姐妹发生争执。我想咨询一下胡律师,作为房改前就已是同住人,小舅私自盗用我的签名,此房屋的产权是否合法?是否应该作为老人遗产重新分割?哪些人对此房拥有继承权?我是否享有此房屋的合法居住权? 希望胡律师能够帮助我们一家人,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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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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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签名是假的,你可以要求确认该公房买卖合同无效。但作为承租房是不能作为遗产进行分割的,你当然享有该房屋的居住权,你千万不要搬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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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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