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咨询问题解答
咨询问题:
男方因涉嫌犯罪在看守所羁押,仍在公安侦查阶段,还没判刑,女方想离婚的,是可以随时起诉离婚还是需要等男方判刑之后或服刑满一定期限后才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律师回答:
提起离婚是女方的诉讼权利,并不会因为男方处于刑事诉讼程序中而受到限制,因此女方可以随时起诉离婚。但实践中,由于男方处于羁押人身受限的特殊时期,法院往往无法进行离婚诉讼的正常开庭。会延期等到男方判决,服刑期再开庭,或者法官可能会劝女方先撤诉,等男方的刑事判决下来移监后再起诉。
仅回答到这一步我还不太甘心,法律到底对此有什么明确规定呢?于是我们找到了犄角旮旯的一个批复。答案就很明确了。
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对看守所在押人员涉及民事诉讼的能否出庭应诉问题的批复
广东省公安厅监管处:
你处《关于看守所在押人员涉及民事诉讼的能否出庭应诉的请示》收悉。经商公安部法制局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批复如下:
看守所应当依法保障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以下简称在押人员)的民事诉讼权利。但是由于在押人员被羁押的特殊性,为了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和监管安全,在押人员进行民事诉讼需要出庭时,应当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对于涉及人身关系的诉讼等在押人员必须出庭的应当经本级公安机关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同时经办案单位批准,凭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办理临时离所手续,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负责押解看管,并于当日回所。如果在押人员因其案件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实不宜离所出庭,看守所可与人民法院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1条的规定,由人民法院到看守所开庭审理。
公安部监所管理局
二OO五年六月三十日
需要注意的是:
该2005“批复”中所称的《民事诉讼法》第121条的规定对应现行《民事诉讼法》(2017年修正)第135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