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收到一个二审案件改判的判决书,当事人看到这份判决书时差点喜极而泣。确实是一个一波多折的案件,我将判决书的姓名部分作了处理,分享给大家。
案件背景
我的委托人山东耿女士在2016年丈夫突发疾病死亡后,主要面临了四大块纠纷。
第一部分,丈夫的婚外情人携两子起诉继承纠纷,我们一审胜诉,二审维持。
第二部分,耿女士反击,请求丈夫情人返还丈夫生前赠送的钱款纠纷,我们一审胜诉,双方均上诉,二审扩大了要返还的金额。
第三部分,上一案胜诉执行中,发现曾经申请过保全的财产被小三通过借贷合同登记了抵押权,我们通过行政诉讼起诉房地产登记部门撤销登记,一审胜诉,二审对方上诉期撤诉。
第四部分,也是最复杂的部分,小三的弟弟、舅舅等多名亲戚拿着转账凭证起诉耿女士,要求她偿还丈夫生前借款。一审对方诉请被驳回,耿女士胜诉。二审发回重审,继续驳回,耿女士依然胜诉。其中小三弟弟以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再次发起诉讼,一审我们败诉,法院不仅认定了75万元本金,还认定了2分利,利息累积接近本金金额。二审历时一年,最终全面改判,驳回原告全部诉请。
判决看点
1、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本质也是借贷纠纷,但管辖权的判定和举证责任分配都应有所区别。
2、民间借贷纠纷举债合意的证明是重中之重,没有借条的借贷关系确认应该慎之又慎。
3、短信存在伪造可能,如何向法庭证伪,技术手段也很重要。
判决书文号:(2019)鲁05民终18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