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热播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讲述了北宋官宦家庭少女明兰的成长、爱情、婚姻故事,展开了一幅由闺阁少女到侯门主母的生活画卷。这部以女性的悲喜人生为视角铺展的宅斗剧,也将北宋的婚姻家事法制生动地呈现在了观众面前。本文以人物角色为例,结合部分情节,介绍一下宋朝的婚姻家事制度。以后看该古装剧时,咱可以理直气壮的说这可是在涨法律姿势呢。
一、宋朝的婚姻观与礼法
1.礼法合一,父母之命
《礼记·昏义》:“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古代讲究礼法合一,宋朝也不例外。崇尚儒家思想文化的宋朝,重文轻武,这也是为什么《知否》里面盛家愿将嫡女盛如兰嫁给布衣出身的文炎敬的原因了。文炎敬颇有才华,得盛家主君赏识,看准了他日后能当官,嫡女嫁过去也不会掉面子。
父母在子女的婚姻中扮演着支配者的角色,《宋刑统》明确规定了子女婚嫁的必备条件,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书与聘财、法定婚龄”。女性的婚姻往往是和家族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她们的婚姻必须满足整个家族的需要,必须服从父母的安排,尤其是士大夫阶级。
2.一夫一妻,尊卑有序
而男性的社会高,相对可以自由一点。但“三妻四妾”其实是一种误解,宋朝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根据法律,一个已经娶妻的男人严禁再娶一位妻子,否则会受到刑罚处罚,只有他的妻子死后或他离婚之后才能再婚。这里的“妻”指的是正室大娘子,妾在那时没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是没有人身自由的,就是“财产”而已。男主人死后,正妻甚至可以看不顺眼的“妾”卖掉,这都是当时法律保护的一种行为。剧中,盛家的王大娘子差点将林氏这个妾氏发卖了,可见妾氏的法律地位着实很低。按《宋刑统》记载“诸以妻为妾或以婢为妻者,徒贰年”。宋代社会妻妾位置不可调换,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3.榜下捉婿,并听婚嫁
盛家三个女儿的婚姻过程,也是一场择偶标准的比拼。好男儿如何选,这在古今都是难题。在刚刚过去的春节里,95后已经开始被家人催婚了,在我国法定的结婚年龄是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而在宋朝“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并听婚嫁。”可是现在的姑凉们似乎太过淡定了,一边是催婚, 一边是佛系择偶观,静候良缘。这一点,宋朝人可能做得更好,猛到给女儿抢夫婿。史书记载“榜下捉婿,亦有缗钱,谓之系捉钱”。《知否》剧中出现了富贵人家聚集在科举放榜的地方抢考中的进士,考中进士的学子一般都会当官,一些商贾人家就想通过“捉婿”的方式嫁女儿。剧中,盛家的嫡子长柏在放榜那天都成了全家重点保护对象。这是历史真实存在的事情,宋朝时期有很多“榜下捉婿”的案例,大文学家欧阳修就是被“捉”的女婿之一。相比于人民广场的相亲角,宋朝父母好像更生猛一些呢。
二、婚姻财产与继承制度
《知否》剧中,明兰与二叔大婚当晚,两个人就互相亮了家底,明兰嫁妆就一小木盒,还是祖母给置办的。二叔则是个实在的金主,汴京一处豪宅不说,还有从祖父白家继承来的田地、庄子、商铺、盐行。这些虽然都是婚前财产,但宋律规定,妻的财产,由夫与妻共同共有,丈夫典卖妻的妆奁田产,不为违法;妻子如自己要典卖妆奁田产,亦应由其丈夫出面立契。相信二叔的外室顾曼娘看到这两口子这样的大型炫富现场,得当场气吐血啊。
在继承制上,宋代以来律法基本沿袭唐律的维护嫡长子继承制,不过两宋的继承律较唐律更为详尽,在沿袭“兄弟均分”、“子承父分”的原则下,在男女财产分配上规定了许多细则。宋律所定的妇女继承权大致包括:已出嫁的姊妹或女儿,可获规定遗产的1/3,但须限制在3000贯以下;在室女可得兄弟份额的一半;寡妻自娘家随嫁的田产,即“妆奁田”,仍归妻所有,改嫁时可以自随,也可以典卖,但不可带走夫家的财产。除了法定继承,宋朝已经有遗嘱继承制,在《知否》中,顾二叔就是因为外祖父的遗嘱,成为了白家的第一继承人。
除了嫡长子和正室所生的子女,宋代“妾”生的孩子依然有财产继承权。因为,“妾”生的孩子法律上的母亲就是“正妻”。那么,作为非婚生子的蓉姐儿是否可以继承顾二叔的家产呢?两宋法律也对私生子的财产继承权利做了明确的规定。非婚生子,在宋时称“别宅子”,“别宅子”如果已经入了户籍,则官府承认并受理其财产继承权,如未入户籍,则官府不予受理。南宋时,法令有所放宽,“别宅子”只要有证据证明他与其生父的血缘关系,官府即承认他的地位,他也可享有一定的财产继承权。可是,在医学不发达的古代,怎么证明有与生父的血缘关系,笔者也很好奇。
三、和离与改嫁
宋朝的离婚制度主要是“七出、义绝与和离”。“和离”就是协议离婚,男子可以提休妻,女子可以提出离婚,宋朝有这个制度就充分说明了宋代女性地位还是不低的。剧中,盛家宥阳的姐姐在明兰的帮助下,成功与孙秀才和离的故事情节大快人心。在两方家族耆老的见证下,双方在一式两份的和离书上签字按手印,切结书上写明了婚后财产的分割,然后对半撕开,一人一份。
如果婆媳关系不好,除了逼儿子和离、休妻,还有逼改嫁的。宋代妇女的改嫁并不会受到法律禁止,且孤女改嫁在法律上是被准许的,那时,女子再嫁的例子很多,如诗人陆游之妻唐婉迫于父母之命离婚,后改嫁赵士程,这才有了千古流传的诗词《钗头凤》。
但是,女子可以离婚、可以改嫁,唯独不能抛弃丈夫。《宋刑统》对于背夫擅去者的妇女规定要“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减一等”。那如果丈夫下落不明,妻子难道要一直守寡?宋承唐制,《宋刑统》作了例外规定“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准妻改嫁或离婚”。
正经的观剧心得:《知否》里面的那些纷争相信大家看得是眼花缭乱,宅斗夹着宫斗,又是小三作怪、继母行凶,女主这么个精明能干的都被折腾得不浅。再观现代生活与婚姻嫁娶,女性也一样面临着重重险关和挑战。从职场到婚姻,从个人到家庭,生活中的法律风险可谓防不胜防,更加需要法律的保护。(插播一则广告)家庭律师了解一下?在遇到人生的难关时,要理性应对,多多听听婚姻家事律师的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