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办理了近五百件离婚案的家事律师,什么光怪陆离的爱情,奇形怪状的婚姻我都见过了,但最近处理的这个既无财产纠纷、也无子女抚养问题的离婚案却还是让我面临了新的棘手问题,当然最终却找到了奇特的解决之道。
出国留学三十载,婚姻关系有名无实
虽然现在已经案结事了,但至今我还没有见过我的这位委托人。她通过网络找到我的联系方式,张女士说自己原本是上海人,1991年底收到美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即以“未婚”身份去美国领馆签证,因被认定“有移民倾向”而被拒签。为了顺利出国读书,她的一名异性朋友华先生表示愿意帮忙,两个人就领了结婚证。靠着这张结婚证她顺利的办出了签证,从此以后,她一直在美国生活,与华先生也没有行过任何夫妻之实,这些年也少有联系。十几年前华先生委托过一个律师与她联系,说帮他们办理离婚手续,但后面就再没通知她。现在在美国生活近三十年的张女士前不久突然有了男朋友,因为考虑要结婚,就想搞清楚自己在国内的那个形式上的婚姻是否已经解除,如果没有解除,她进一步的诉请就是委托律师帮助解除这段婚姻。
我一开始面对张女士要求了解自己的婚姻状况的诉求,觉得简直匪夷所思。一个人甚至不了解自己是否离婚,还在仅有一纸结婚证代表的婚姻里生活了三十年?这算什么事?张女士虽然还是讲着中文,但因为长期生活在美国,思维方式和认知跟国内的普通市民已经有了很大差别,让我觉得有些沟通困难。她不依不饶的各种询问让我渐渐失去了耐心,我发了所有委托的文书给她,并告诉她如果信任我办的成这事你就办理好所有公证认证手续越洋寄过来,律师费付到律所账户,乱七八糟的不要再问了。(面对一个离婚都可以拖上三十年的严重拖延症患者,本律师的方式就是那么简单粗暴有个性,为自己点赞,哈哈!)张女士暂时消停了,隔了个把月,我在收到律师费的同时,也收到了所有手续齐备的委托资料,然后就是张女士的微信催告,“请务必快速办理!”。
律师辗转取证,“丈夫”身份信息成谜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嘛,这是我们律师最简单而朴素的职业道德。我立马开始行动起来了,说实话,一开始我觉得虽然这是个婚姻时间超长的离婚案,虽然我手里唯一的案件实体材料就是一张1991年的结婚证的照片(张女士连原件都找不到了)。但我并不认为这事有啥难的。按我的逻辑推理,张女士没有回过国,所以不可能通过民政局离婚。那么很可能当初那个找了张女士的律师已经通过法院办妥了离婚手续,所以那个华先生才这么多年不来找她。张女士三十多年单身在美国,华先生作为男士肯定不至于吧。退一万步讲,就算当初没离婚,我现在找到华先生拉他去法院走个离婚程序也应该是分分钟的事,谁会长期需要一个仅仅是用来挂名的婚姻啊。而后面的事情证明我想的实在太简单了,有些人的思维是不能用普通人的逻辑去推理的,否则这世界上就没有奇葩了。何况,那个张女士也未必对我这个未曾谋面的律师说了所有的真相。
我先跑了几个有可能有管辖权的法院档案室查询是否有这两个人的离婚判决或调解书,结果一无所获,看来她们并没有通过诉讼离婚。显然婚姻关系依然有效,我开始准备起诉材料。而我依据结婚证上的名字和出生年月调查时却发现在上海市的人口登记库里根本找不到华先生,难道亡故了?当我把这个情况向张女士报告后,她才像恍然大悟一样告诉我一件事,华先生曾经跟她说过他把自己出生信息的1956年改成了1965年,所以身份证号的56改成65就可以找到他了。这次我果然调到了登记年龄比实际年龄小了九岁的华先生的本市居民身份信息,信息单上的照片非常模糊,而且因为与结婚证上的照片相隔久远,并不能判断这是同一个人。虽然这两个人名字、出生年月完全相同,但结婚证上的华先生出生于1956年,而身份信息上的华先生出生于1965年,要如何证明是同一个人呢?
九次迁徙户口,华先生真面初显
立案庭的法官与我有同样的疑问,为了解开这个谜,我开了法院调查令去当初登记的徐汇民政局调婚姻档案。结果一调查才发现,在2002年两人还补办过一次结婚证,而那次补办时留存的华先生的身份证记载的是1965年出生。两次登记身份信息不同,怎么通过的呢?民政局档案里有一份华先生本人手写的材料,说自己第一次登记结婚时写错了出生年月,将实际出生的1965年错写成了1956年,就凭这个自书材料在民政局蒙混过关了。
我凭着上述资料终于顺利立上了案子,但很快接到承办法官的电话,告诉我所有给被告户籍地和单位发送的起诉材料全都退还来了。张女士也告诉我这段时间她给华先生发的微信,华先生完全不回复,像失踪了一般。而被告就是其单位的股东且是法人代表,传票被退还的唯一原因就是故意拒收,制造审理难度。被告缺席的话,即使公告开庭第一次起诉也是没有办法判离婚的,而我的美国当事人又急着要离怎么办呢?我突然想到了那个未解之谜?华先生到底是如何在人口信息库里神通广大的把自己改小九岁的呢?我打算从派出所的户籍登记处寻找答案,从目前华先生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追踪到他出生时登记的那个派出所。没想到这个华先生是个户籍迁徙爱好者,他林林总总迁了九次户口,而我从徐汇到虹口到普陀跑了六个派出所,谜底当然也揭晓了,同时还不小心看到华先生的一个小秘密,跟张女士结婚前他曾经因为流氓罪被劳教过。在九十年代,上海市民迁移户口是从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一张户口迁徙单,本人拿着这张户口迁徙单到新落户的派出所登记。而问题就出在1998年的一张迁徙单上,华先生在这张迁徙单上做了手脚,将自己的出生年月从1956改成了1965,而当时的派出所又不联网,新落户的派出所以此做了户籍信息登记,之后又按此给他补办了新的身份证。
律师施计逼现身,华先生疯狂抢卷宗
当我把这些跑断腿跑出来的信息向我的委托人汇报时,她才如实告诉我2002年补办结婚证是为了华先生根据张女士的关系申办美国绿卡,之后也确实按后来的身份证办出了美国绿卡。这时,我拟了条短信,让张女士发给华先生,我告诉她,华先生收到这条短信,不仅会很快回复你,而且会马上约你回国办离婚登记的。短信的内容很简单,就是告诉他我们已经查到他何时通过何手段改了出生信息,如果他不配合办理离婚登记,这些资料一寄到上海市人口登记办公室,他的信息会立刻改回来,所有根据1965年身份证办理的证件包括美国绿卡都会时效。
果不其然,华先生按我的预料,迅速做出回应。张女士也就马上飞回中国到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而办理的当天还发生了一场闹剧,我因为有开庭就安排了年轻的助理陪同张女士去办理离婚登记,在登记完成后,华先生利用一次机会粗暴的将我助理手中的卷宗抢走,扬长而去。虽然助理有报警但最终也没能将卷宗追回。这份卷宗里有华先生篡改出生年月的所有证据,所以才让他因为不安而变的如此疯狂吧。而作为律师,我又一次出色的完成了委托人的任务,那些证据的扫描件也早已存入我的电脑,我并不想额外生事,就此作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