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在民政部门会进行保存的,那么保存的时间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上海离婚律师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民政局至少保留20年,20年以后转移到档案馆保管。诉讼离婚的档案人民法院至少保存30年。
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必须要有的法律文书,婚姻登记机关只有在看到离婚协议书里面对于双方离婚意愿、财产与债务分配、子女抚养权等都做出了合理的约定后,才会颁布离婚证。
当事人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诉讼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凡属需要长远保存查考利用的档案划为永久保管;凡属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需要保存查考利用的档案划为长期保管,保管期限为60年;凡属在相对较短的时期内需要保存查考利用的档案划为短期保管,保管期限为30年。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离婚的手续档案一般在民政部门,最少可以保留20年的时间,在20年之后那么会转移到档案馆进行继续保管的,如果需要查询自己的离婚信息的话,可以查询得到结果,不过这些信息涉及到自己的隐私,只有执法部门才有这个权力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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