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些人在婚后经常会因为经济原和收入等方面因经常吵架,导致关系不和,甚至双方闹到离婚的地步,那么经济原因夫妻经常争吵是离婚的理由吗?下面上海离婚律师小编整理了下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
由于经济方面的原因而导致双方经常产生矛盾,加上原、被告各自在外打工,双方缺乏交流,从而使夫妻感情出现裂痕,但只要双方能珍惜原有的夫妻感情,相互原谅,是完全可以和好的。夫妻之间相处会遇到各种问题,因经济原因吵架的也很多,所谓贫贱夫妻百事哀,经济纠纷是否足以令夫妻离婚呢?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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