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时候,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结婚的并且已经怀孕了,男方是不能够在女方怀孕期间或者哺乳期起诉离婚的。这是为了保护女方的权利,下面上海离婚律师小编整理了关于这个问题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在一般情形下,妻子怀孕期间,丈夫是不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申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2、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平等保护夫妻双方的权利,法院是允许丈夫提出离婚的
" 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主要包括以下凡种:(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二)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四)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能否提出离婚的批复》中指出,女方婚后与他人通奸怀孕,且此事实为女方所不争执或经查属实,男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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