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双方在结婚证书上的那一刻是合法地属于夫妻双方的时候,需要承担义务和责任,这种义务涵盖的范围很广,那么夫妻生活是不是也是义务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上海婚姻律师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夫妻生活是义务吗
男女双方因合法的婚姻形成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有:
1、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2、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3、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4、夫妻对家庭共同财产享有同等的所有权和平等的处分权;
5、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6、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7、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当然,还隐藏包含有“夫妻生活”(性生活)的义务。
婚姻,泛指男女之间的结合、一方到另一方家落户成亲,形成人际间亲属关系的社会结合或法律约束。根据观念和文化不同,通常以一种亲密或性的表现形式被承认,以婚礼的方式来宣告成立。结婚的原因很多,如法律、社会、情感、经济、精神和信仰的需要。通常,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和根据。双方家长称“亲家”或“姻亲”。
登记条件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在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就应该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夫妻生活一般情况也是属于义务范围之内,在满足了国家法定年龄的时候就可以领取结婚证了,现在是不会收取工本费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上海婚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