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王琳和张斐是一对情侣,两人相恋一年后有了结婚的打算,于2012年9月在浦东某小区买了一套价值321万元的房产,王琳家出了121万元,张斐家出了100万元,剩下100万银行贷款由张斐负责偿还。因为王琳名下有房产,买的新房就只写了张斐的名字,两人就共同出资买房和将来分割问题签订了协议,约定王琳拥有房产25%产权,张斐拥有75%产权,将来结婚之后各占50%。越接触王琳越发现男友脾气古怪,后来两人已经到冷战几个月不联系的地步了,2014年8月,王琳想清洗新房窗帘时发现房子里住了别人,这才知道房子已经被男友卖了,买家都已经住进了好几周了。王琳跟前男友张斐商量分割房款时,张斐拒不支付,因此王琳找到我,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庭审斗智】
张斐在法庭的答辩充满了谎言,他通过说高当初买入房产的价格,从而企图降低王琳的出资在总房产价格中的比率,随后又说低卖出价格,从而能少分钱给王琳。
针对对方的虚假答辩,本律师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质证:首先,被告张斐虚报买进价格为420万元,双方买房时的协议明确说明了卖房款为321万元,对方并不能拿出可靠证据反驳我方提供的证据。其次,被告张斐说低卖出价格为320万元,我方起诉时将买方列为第三人,询问证人时买方作证实际卖出房产的价格为520万元,并且从我方调取的张斐的银行流水中可以得到佐证。最后,被告张斐谎称买方转入张斐卡中的部分钱款是代买基金的钱款,张斐已经转回买方的账户。张斐是某银行的工作人员,收款时使用的就是某银行的银行卡,本律师向法院提出了调取银行监控的申请书,监控中很明显可以看出被告利用职务便利制造假的转账证明,被告先张斐将68万元打入买方卡中,随即他从买方的银行账户中一次性提现68万元。
【判决结果】
被告为本案处心积虑做了很多伪证,被本律师各个击破后还原了案件的真相,法官对被告作假行为很是反感,因此最后的判决我的当事人还是很满意的。法院判决被告张斐支付王琳160万元,是多于我们预计的25%即130万元的。
【胡律师说法】
1. 婚前共同出资买房时签订协议是很明智的做法,协议中需明确写清出资份额、婚后比例和分割方式等等。
2. 本律师建议大家保留好每一笔付款凭证,遇到恶意转移资产的对方一定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