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丁先生和张小姐都来自外地,在上海工作生活,通过相约星期六节目相识,认识不久两人便开始同居共同生活,在同居期间双方就时常发生矛盾甚至发生肢体冲突。但是年轻人的爱情谁又说的明白,双方还是在2011年9月19日注册登记,9月29日双方与一家房产公司签署了一份房屋预售协议,支付了首付67万余元,其中57万是由女方张小姐支付的,这笔钱款中有40万是张小姐从公司同事和领导处借来的,17万是她的个人婚前财产,仅有10万的首付是男方支付的。一边是为了共筑爱巢做准备,一边却又开始了拳脚相加的婚姻生活。张小姐说男方多次暴打她,甚至有一次就在众目睽睽的公园里。但他们又一次次的和好,女方要求男方与自己签订了这样的协议“男方保证今后不再打女方,不出轨,否则导致离婚夫妻所有财产归女方所有,并且男方向女方赔偿五十万。如离婚男方还需要每个月支付总收入百分之六十给女方作为赡养费。”但是类似这样严格的保证条款并不能阻止男方挥舞的拳头,而且还是男方率先向法院提出离婚,他在起诉状上宣称女方对其管教过严,令他无法忍受。
【诉讼过程】
2012年3月5日,原告丁先生起诉到长宁区人民法院,3月18日法院组织诉前调解时,张小姐到那个时候还是无法释怀自己对那份感情的付出,就向调解老师表示不同意离婚,最终调解失败。而此时开发商通知因为两人贷款未获银行批准要进行退房,3月30日双方到开发商处签订了退房协议,双方与开发商明确了57万退给女方账户,10万退到男方账户。却不曾料到,男方不知通过什么手段,几天后开发商将这67万全部退到了男方的账户。当张小姐发现这个事情后立刻傻眼了,57万不是小数字,何况里面还有大量钱款是借的债务,现在不光自己的婚姻不保,还要身无分文背身巨债了。张小姐在慌乱中找到了我,一边哭一边跟我叙述她的遭遇。
一方面同情她遇到这样的“渣男”,另一方面我对她的思维方式无语。自己的钱都被拿走的情况下,她一会想起诉开发商赔偿她的损失,一会又希望对方按之前的协议对她进行伍拾万元的赔偿,各种混乱而无知的想法。作为律师我只能尽可能理智的跟她分析现状,让她面对现实。之前所签署的所谓的承诺因为违反法律规定是无效的,而且赔偿的前提条件在法律上也无法证实,离婚的原因双方当事人永远是各有说辞的,因此不要寄希望于这纸空文来牵住南方了。目前的当务之急是追还对方从开发商处退还的57万。男方当时在上海已经没有稳定工作,一旦他拿着这笔钱离开上海回老家,挥霍一空,等过几年离婚时追回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这时她才彻底清醒,全面委托我,让我从最有利于保护她的角度去操作。
【处理结果】
我立刻向法官申请要求对被告账户进行财产冻结,而法官当时正好发现这个案子的管辖有问题,正劝原告撤诉,对法官而言可以提前结束一个案子的工作正求之不得。可一旦对方撤诉,我当事人只能到对方山东老家去起诉了,更是夜长梦多。我只能向法官详细说明了我当事人的处境,也表示只要能退还这57万元,我会劝我的当事人同意离婚,让案件能很简单的处理,不给法官添麻烦。承办案件的是个女法官,虽然起初她也不是太愿意为一个管辖权有问题的案子花时间精力,但听我诚恳的沟通后,法官也很同情我的当事人,怕她真的最后落个人财两空的境地。她没有让我们费时费力的办理财产保全,就直接责令原告将57万元退至法院账户,随后双方通过法院签署了离婚协议书。
我的委托人在这份感情和婚姻里投入很多,所以迟迟不愿意放手,在情感上受到很大的伤害。看多了类似案子,除了同情这些善良柔弱重感情的女性当事人之外,我也常常为她们在爱情中放弃自尊低到尘埃里的表现惋惜。其实你不可能改变渣男,但你绝对做的到远离渣男,对家庭暴力零容忍,你维护的了自尊你才可能拥有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