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梳理】
周小姐一脸倦容来律所找我咨询,她跟我诉说了这样的案情:她是上海人,2008年嫁给了自己的高中同学刘先生,婚后回丈夫的故乡内蒙古乌海市与他一起帮婆婆打理几家网吧,网吧是婆婆出资开设的,家庭的收入和支出也都是婆婆一手操办。2011年她怀孕之后回了上海娘家,婆婆从家庭共有财产里拿钱在上海买了一套房子,写在周小姐和她丈夫名下,周小姐便安心待产。周小姐生下孩子之后发现丈夫出轨,她在上海法院两次起诉离婚,但因为之前委托的社区法律工作者不懂法律分别因为管辖权和不符合受理条件均被裁定撤诉。可就在她等诉讼期限届满打算再次起诉时突然收到了法院的诉状,是她婆婆起诉她和丈夫刘先生,要求法院确认房子产权归婆婆所有,儿子媳妇共同返还房屋的现金价值近350万。还提供一系列证据,银行流水和转款凭证证明房屋从首付到贷款均是婆婆出资,而一份由原被告三方签字的证明书极为蹊跷:周小姐在分居期间居然签字证明房产是属于婆婆的。
这份证明书上的主要内容为“嘉定区某处房产实际产权人为马女士,此房所有首付和所有房贷由我本人马女士出资,百年后儿子方可有权继承”,根据签名日期当事人周小姐回忆当天应该是婆婆生日,婆婆当时提出说家里有套房屋要拆迁,居委会要开份居住证明要家里其他成员签个字,说不知道文字怎么起草,就让他们先签名字。因为跟婆婆关系向来还不错,何况婆婆此前还承诺拆迁拿到的部分利益会送给孙子,于是毫无防备的周小姐就在白纸上签了字,不曾想最终变成了婆婆告自己的铁证。而丈夫显然也都知情,于是开庭时就始终配合母亲的代理律师打默契战。虽然我们拿不出周小姐当时是在白纸上签字的证据,但我就这份证明书暴露的疑点做了七个归纳,把家庭财产混同、刘先生出轨、证明书内容不符合常理、周小姐父亲出资装修等情况叙述清楚,并提出了测谎和字迹形成时间鉴定申请。作为一名专业律师,我明白要推翻白纸黑字有多困难,但面对这份内容假的离谱的证明我必须尽我所有努力寻找真相,维护我当事人的利益。
【案件结果】
虽然法官一开始坚持认为只要签名是真实的,她只能依据这张证明的内容下判。但在我的据理力争下,法官开始同情周小姐,也开始改变审理思路。她意识到这其实是一个老人为了儿女离婚提前发起的财产保卫战,而最终要解决的是离婚以及最终财产的分配。我也随即跟当事人建议,干脆要求法官调解时把离婚一并处理掉,而即使没有这场官司,因为考虑到男方母亲全额出资的情况,该房屋在离婚分割时也会偏向男方,所以她对主张金额要有个合理的预判。当事人非常接受我的办案思路,而且也希望能够尽快从这个令人痛苦的婚姻中解脱出来。承办法官也非常乐意通过这样的调解思路来彻底的案结事了,她从家庭财产混同、连带执行难度方面积极的做婆婆的思想工作,最后双方达成庭外和解。房屋产权归男方所有,男方一次性支付给周小姐60万元人民币,两人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婆婆随即就此案撤诉。
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当事人很满意,因为这几年的遭遇对她而言如梦魇一般,先是遭遇丈夫的背叛但起诉离婚的案子却屡屡无法进行下去,再被婆婆试图用这样的方式将原本赠与他们夫妻俩的房产要回去,从而她面临离婚后可能分文无法拿到的窘境,差点感情和经济上面临双重伤害。现在通过和解顺利的解决了婚姻问题,拿到的这笔钱也能一定程度上解决她和儿子的居住生活问题,她觉得也算万幸了。
【胡律师感受】
在当事人面临最不利的情况下,能另辟蹊径找到当事人满意的解决之道我也觉得很有成就感。所以任何时候不能轻言放弃!当然作为本案的当事人还是有不少事情需要吸取教训:1)要懂得一点人情世故,指望自己跟丈夫的离婚大战中婆婆站在自己这边未免有些天真,没有人值得信任到你签空白纸给她。2)不要过于相信熟人介绍的律师,还是需要自己分辨一下律师的资质,执业年限和专业能力,避免因为代理人的不专业让自己在诉讼中走了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