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仗着曾经帮人搞定两个合同的情分,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刘伟“毫无顾忌”地从王丽的信用卡、支付宝和银行卡里偷走了两万余元,并拒绝归还。王丽一再容忍,换来的却是刘伟的“得寸进尺”。忍无可忍的王丽最终选择了报警。日前,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刘伟依法批准逮捕。
2015年11月底,做生意的王丽通过朋友认识了刘伟。三十出头的刘伟看起来文质彬彬,言谈之间十分客气有礼,他还帮王丽顺利拿下了两个合同,这让王丽对他倍生好感,于是俩人的关系便热络起来。
一个月后的一天,王丽请刘伟和几个朋友来自己的工作室帮忙装修。当天下午,王丽在招待朋友时收到银行短信,短信上显示自己刚用信用卡消费了2000块。这时,她才发现自己的信用卡早已不翼而飞。
为了找到盗刷者,银行帮助王丽调取了当时的监控,让她没有想到的是,那个盗用信用卡的人竟是自己信任的好友刘伟。
王丽这才想起,那天正是在刘伟借故出去了一趟后,她才收到了银行的短信。想起那天跟刘伟说起信用卡丢失的事情时,他居然表现得十分惊讶,还“安慰”自己的情景,王丽又气又怒,同时她也奇怪刘伟是怎么知道她信用卡密码的?
王丽本想找刘伟对质,但转念一想,他毕竟刚帮自己拿下两个合同,而且自己损失也不大,思考再三,王丽选择不予追究,她也没有对刘伟提起此事,就当完全没发生过。
可不久之后的一次聚餐后,王丽发现自己手机的SIM卡不见了,她意识到可能又是刘伟搞的鬼。于是她上网查询了银行卡,发现绑定支付宝的一张银行卡里少了1万余元。后来她还发现自己的信用卡被透支了6000多元。王丽赶忙给刘伟打了电话,面对王丽的严厉质问,刘伟终于承认是自己所为。
原来,那天吃饭时,刘伟趁王丽不注意,拿她的手机登录了她的支付宝,修改了密码,并顺手拿走了她的SIM卡。回到家的刘伟用王丽的支付宝账号买了一部价值6000余元的手机,后来他又用网上转账、网上红包等形式转走了王丽一张银行卡里的1万余元。同时,刘伟也承认了之前盗刷王丽信用卡2000元的事情。他告诉王丽,由于之前偷看到她刷卡时输入的密码,从而起了贪念,所以才找了个机会偷走了她的信用卡。
刘伟向王丽再三保证,一个星期后会将钱如数还给她。王丽想,只要刘伟真能将钱还她,那这件事就不要再闹大。带着这样的心态,王丽再一次“原谅”了他。
一周时间很快到了,刘伟却迟迟没有动静,王丽忍不住一再催促他。但她没想到,这时的刘伟却撕下斯文的“外衣”,露出狰狞的面貌。他先是“无赖”地声称自己“没钱”,后来又威胁王丽“不准报警”。王丽没想到自己步步退让,却换来这样的结果,忍无可忍之下,她来到派出所报案,刘伟也终落入法网。
检察官说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刘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盗窃罪。
刘伟曾两次入狱,本应该吸取教训,但在本案中,他却行为嚣张、态度恶劣。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他正值壮年,却不思上进,只把心思用在“歪门邪道”上,最终一次次把自己送进监狱,让自己的人生变成了一场“恶性循环”。
通过该案,检察官也提醒大家,遇到被盗刷信用卡、银行卡、支付宝的行为一定要及时报警,不可抱有侥幸心理,此类行为带来的不仅是财产损失,更有可能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要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意识。同时,要贴身保管自己的财物,在公共场所输入密码时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财物安全意识,不要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
(本文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