瘫痪在床的父亲潘老伯因不满儿子常年不来探望,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分割房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日前,嘉定区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家庭内部纠纷,将双方心结打开。
潘老伯与第一任妻子育有一子,十多年前,第一任妻子因病去世。此后潘老伯再婚,并与第二任妻子杨女士育有一女。2002年,潘老伯突发中风,导致下肢瘫痪,生活不能自理,一直由再婚妻子照顾,其间儿子鲜有看望。
考虑到自己年事已高,看着日日夜夜照顾自己的妻子和年幼的女儿,想给她们争取一点利益,免得日后的生活得不到保障,又想到自己的儿子多年来对自己不闻不问,心里十分愤懑的潘老伯一纸诉状递至嘉定区法院,要求分割自己和儿子共有的一套房屋。
法院受理后了解到,这一家四口共有两套房屋,一套登记在儿子潘先生名下,现由潘先生独自居住。另一套登记在父子两人名下,现由潘老伯和杨女士母女居住。
调解过程中,潘先生道出了自己的苦衷,继母和自己关系不好,有时甚至遭到继母责骂,日子长了也不喜欢到他们家里去。自己不是不想照顾父亲,实在是在这个家体会不到温暖。同时潘先生也表示愿意暂时不分割,让继母、妹妹一直居住,到父亲百年后再行分割。
然而继母担心届时没有能力支付房屋对价款,拒绝接受潘先生的意见。同时也哭诉称“与他(指潘老伯)结婚5年,他就瘫痪了,当时女儿才4岁,一边是需要照顾的病人,一边是年幼的女儿,这么多年来着实也不容易。”
法官听取双方意见之后,提出折中方案,即在潘老伯70%份额里加上杨女士和女儿的名字,一来解决母女俩的后顾之忧,二来也保障儿子潘先生的权益,双方心结也终于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