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丈夫已“改邪归正”,可谁知竟因借高利贷而一走了之,李女士为了回到自己原本的生活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请要求与丈夫金先生离婚。近日,青浦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判决,准予李女士与金先生离婚。
1986年,李女士与金先生经人介绍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在相处了两年多之后,两人于1989年登记结婚。可是,渐渐的李女士发现金先生的脾气越来越暴躁,赌博输了钱经常回家来出气。而两人也经常因琐事起争执,金先生甚至还会动手打李女士。 1995年6月,两人又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互相扭打时,金先生的一巴掌导致李女士耳膜穿孔。为此,李女士回了娘家,而且下决心要与金先生离婚。后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离婚。
离婚后,李女士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而金先生也没有再赌博了,还经常给孩子买东西。2003年3月,金先生向李女士提出了复婚,希望李女士看在孩子面上与自己复合,他还保证今后不会再赌博更不会打骂李女士。这几年里李女士看到金先生的转变,她觉得金先生已经“改邪归正”了,于是同意了复婚。然而,好景不长,复婚半年多后,金先生“老毛病”又犯了。他不但不照顾家里,而且也没有拿钱出来供孩子读书,甚至还跑到村里将孩子的口粮款取走。
更令李女士想不到的是,金先生为了赌博还借了高利贷。由于债台高筑,金先生经常是“拆东墙补西墙”,但是因为实在没有能力偿还,金先生在没有和李女士打任何招呼的情况下“跑路”了。剩下李女士和孩子两人经常要面对债主上门讨债。李女士觉得自己根本就没有用到过一分钱,现在却要为金先生的行为“买单”这不公平,为了自己和孩子的人身安全,她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金先生离婚。在第一次诉请没有支持后,去年,李女士再次提起诉讼。
金先生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法院认为,李女士与金先生在离婚后,又重新登记结婚走到一起,本应该更加珍惜夫妻感情,但因金先生不关心家庭和孩子,导致夫妻关系再次受挫。李女士在2011年提起离婚诉讼未获准许后,双方仍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致使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现李女士要求离婚,法院依法予以准许。金先生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是其自愿放弃答辩、质证等诉讼权利之行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