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绝大多数人而言,婚姻的理想状态是相守一生,倘若因为感情湮灭而离婚,也应祝福对方得到幸福。然而,四川达州今年来出现多起离异再婚男妨碍前妻幸福的案例,有的甚至还引发命案。心理学家认为,这类男人的性格出现了不健康的状态,律师则呼吁有此遭遇的女性同胞应当知晓自己的权益正在受到侵害并勇于维护。
案例一:欲破镜重圆竟捅死前妻现任男友
军军和娟娟2007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对人见人爱的儿女,四口之家好生惹人羡慕。今年以来,夫妻俩因琐事不断争吵而最终离婚。当初坚决离婚的军军颇感后悔,总想破镜重圆,于是经常到娟娟工作的地方“骚扰”。而娟娟去意已决,离异后已寻找了新的依靠。12月6日,军军在喝掉一瓶白酒后,带着水果刀来到娟娟上班的服装门市,想用“自杀”的方式挽回她的心。娟娟的现任男友张某闻讯赶到,与军军发生争执,军军竟狂捅张某20刀致其不治身亡。
案例二:得知前妻将再婚索要十万“赔偿金”
陈锋是某单位员工,数年前执意与前妻离异,而后迅速再婚。前妻孤苦伶仃无依无靠,今年终于交了新男友准备结婚。陈锋听到这个消息之后,要求前妻必须给他十万元“赔偿金”,否则休想再婚。交涉期间,陈锋多次在街头暴打前妻,甚至到纪委“揭发”前妻的种种“违纪行为”,称前妻的工作是他当年花费巨资谋来的。前妻被逼得无路可退,悲愤之余喝下农药自杀,幸亏抢救及时才保住性命。
案例三:一哭二闹三割腕阻止前妻再婚
同样难忍前夫纠缠的小林上网发帖控诉:几年前,前夫在外养小三并无情的和我离婚,将年幼的女儿扔给我。2008年他在外面过得不好,又来求我和好,并保证痛改前非。我看在女儿面上和他和好,但没有办理结婚证。半年后,他又旧病复发,不回家不管家,不给家里拿一分钱。有一次我找他要钱,他居然叫我自己去卖身,从那时起我再次离开了他。2011年我认识了现在的男朋友,并且感情非常好。前夫知道后提出他有四万元的欠帐要我给他还掉,就不再找我。为了让他不再纠缠我,我也答应帮他还帐。就在今年我和现在的男友准备谈婚论嫁时,他突然又缠着我又要我给他机会并保证一定会对我好。为了让他死心,我骗他说我已经结婚了,结果他在我面前割腕自杀,还威胁我“只要敢走,就死到一起。”小林很困惑:我该怎么办?如果我坚持和他分手,那么真怕他自杀,到最终都来怪我说是我的错;如果我和他在一起,但一点感情也没有。
大多数网友谴责该类前夫的行为“再婚男妨碍前妻幸福,您怎么看?”日前,记者就上述案例在网友中进行了问卷调查。大多数网友谴责该类型前夫“无耻,有病”,也有个别网友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和“男人也可怜”。@丘比比:(这种男人)严重的心理有病而且不轻。给不了别人幸福,就给别人自由吧!@浮华青春:这样的无赖我就遇到了一个。@带刺红玫瑰:有一种爱叫做放手。
心理学家:这类男人的性格处于不健康状态著名心理学家、九型人格资深培训导师汪庭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人的本性里,会以自我保护为前提来采取某些措施,而当性格出现不健康的状态,则会演变成为极端的手法,前述这类前夫的行为即是如此。他们对于自己处于不自信且是自我的状态,认为前妻是自己的私有品,于是采用暴力手段来阻止自己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发生。同时,在他认为,这样的事情有可能令到自己颜面无存,所以就这样让错误不断的延续。
律师:女性同胞要勇于维权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喻远军律师对上述案例进行了深入剖析:婚姻法中规定男女双方均有婚姻自由的正当权利。但在夫妻离异后,出现许多男子或使用暴力威胁,或采取自杀等无赖软手腕威胁女方再婚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在于离婚后的男子存在某种意义上的特权思想,企图将已经离异后的女方还视为自己个人的附属,力图限制、干预女方的正当社会交往圈子和生活范围,并阻挠女方再婚的权利。在一些案例中,出现了当女方再次恋爱时,离异的前夫到女方所在单位或者家庭进行非法干涉,以致导致不同程度的纠纷和冲突。因此造成的恶性人身伤害案件也屡见不鲜。
喻远军认为:在这样的婚恋纠纷中,离异男士的大男子主义和特权思想是深层次的内在原因。由于此前存在的婚姻关系,男方错误地将女方的人身权也作为男方可以自由支配和强制的对象。在双方离异后,男女双方均是平等的法律自由人,在婚姻、就业、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都是相互独立的权利主体。任何一方均无来自于“法外”的特权抑制对方。婚姻自主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类型,该权利的行使和实现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体现。由于中国传统思想的影响,女性在离婚后或者屈从于前夫的暴力威胁,或者屈从于其软性力量的拘束,不能或者不善于主动维护自己合法的再婚权利。当一旦遇有这样的不法行为时,女性同胞们应当首先知晓自己的权益正在受到侵害并勇于维护,对男方的非法行为可以及时进行报案,如果有不法的侵权行为发生,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绝不能善良地以自己的妥协和退让来作为解决问题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