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改善家中居住环境,却弄得家人大伤和气。昨日,来自汉川的杨先生与妻子后悔不已地告诉记者:不该想着钻政策空子,现在办假离婚证的方法行不通,又不忍心去民政部门真的领取离婚证,他们只能放弃已认购的房产,而开发商也坚持不退1万元定金。
买房钱不够 听从销售员“歪点子”
杨先生与何女士已结婚4年。因两人经常出差,3岁的女儿只能托付给杨先生汉川老家的父母抚养,成了留守儿童。夫妻俩为此很内疚。
眼看女儿要上幼儿园,杨先生愈发想把父母和女儿都接到武汉。但他的住房仅是两居室,住不下。再三思量,夫妻俩拿出所有存款,决定再买套三居室。上月,两人在南湖看中一套总价93万的三居室。按二套房政策,55万多元的六成首付让杨先生无法承受。此时,销售员提出,可花500元办理假离婚证,从而享受首套房首付三成的政策。于是,杨先生与何女士签下房屋认购书,交纳1万元定金。
父母急叫停 夫妻俩忍痛放弃购房
次日,销售员致电杨先生,称假离婚证很可能被查出,建议二人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形式上离婚,实际上仍保持夫妻关系,等搞定房子再复婚——即所谓的假离婚。这下,杨先生与何女士犹豫起来。
无法抉择的何女士求助父母。听到女儿女婿为买房要离婚,老人大发雷霆,连夜把出差中的杨先生叫回家中,训斥太荒唐。何女士父母认为,离婚涉及很多利益纠纷,加上杨先生与何女士长期出差分居两地,离婚后难免造成感情破裂。
岳父母的话犹如一盆冷水浇醒杨先生:“不能为了一套房失去一个家!”夫妻俩决定放弃购房。
定金难要回 律师建议收集证据维权
决定退房后,1万元定金让杨先生很心痛:“我们工资并不高。”杨先生求助记者介入协调。昨日,记者陪杨先生、何女士前往该楼盘售楼部沟通两个小时,销售人员坚持不退定金。
律师表示,按照现行法规,杨先生夫妇没有履行对开发商的承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但杨先生也质疑销售员不该提出办理假离婚手续的方法诱导二人买房。销售员则称,只是把其他人的方法说出提供参考,操作中遵循双方自愿原则。就此,律师建议,杨先生可向工商部门提供录音等证据,如果能证明销售人员确实存在诱导行为,就有理由要求其退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