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买卖婚姻及借婚姻索取财物。12月4日,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被告李小红一次性返还原告朱桂根礼金22000元,并返还朱桂根送与其的金项链、金戒指、金手镯。
李小红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在一年多的时间内,会分别被两个男人告上法庭。2011年8月27日,刘小忠向乐安法院起诉李小红,要求与李小红解除婚姻关系。在庭审过程中,刘小忠表示,小孩是夫妻沟通的桥梁,而李小红却没有生育能力,双方无法建立真正的夫妻感情,并向法院提供了李小红患有“先天性输卵管堵塞”的检测报告。最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调解离婚。
朱桂根今年30出头,尚未成婚,朱母为此事不知找过多少次媒人,希望能为儿子找个媳妇。2012年3月,朱母听说李小红与丈夫离婚,便请媒人到李家说媒。两个年轻人见面后都表示愿意与对方生活,但李小红没有告知朱桂根自己患有不孕症。2012年3月15日,朱桂根按照媒人指示,向李小红家送去礼金40000元及金项链、金戒指、金手镯,并约定今年年底结婚。不久,李小红便跟随朱桂根到福建打工并生活在一起。直到今年10月,朱母见李小红尚未怀孕,便建议朱桂根和李小红到医院检查。检查的结果是李小红患有“先天性输卵管堵塞”,无法怀孕。朱桂根遂按照朱母的指示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小红解除婚约,并返还财产。
法院审理认为,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买卖婚姻及借婚姻索取财物。原告朱桂根按照农村习俗向被告李小红给付彩礼的目的是结婚,而事实上,双方接触半年即终止谈婚,没有达到结婚的目的,那么,被告就应返还相应的彩礼。考虑到朱桂根在与李小红谈婚的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故对原告要求被告全额返还彩礼的请求不予全部支持。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