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刘丽离婚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刘丽和被告蔡刚1999年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良好,但妻子刘丽对家庭经济控制很严,被告蔡刚所有大小开支收入均须刘丽过手,数目稍有不对便会遭到妻子的审查。2007年开始,被告蔡刚开始从增加的工资收入中截留一部分作为自己的私用,哪知却被妻子发现。庭审中,原告刘丽认为丈夫一定有外心,否则不会5年多瞒着自己私藏小金库。被告蔡刚则辩称妻子的严格经济审查让自己苦不堪言,朋友应酬往往都拿不出钱,自己也是无奈才私藏部分工资,希望妻子理解自己。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之间应当相互理解,多一些沟通。本案中,被告蔡刚私藏小金库虽有些不妥,但这很大部分是妻子刘丽在经济上过多控制造成的,希望原被告能够正视生活中的矛盾,共同协商解决问题,考虑到双方夫妻感情还没有达到破裂的程度,法院遂作出不离婚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