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年龄相差25岁的夫妻,由于年龄的悬殊和不信任,使维持了十年的婚姻走到了尽头。2012年9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在主办法官秉持下最终达成了离婚协议:原告黄兰芬与被告刘海离婚,婚生小孩刘华兴跟随被告生活。
现年30岁的原告黄兰芬与现年55岁的被告刘海于2002年间经人介绍相识后便同居,同年11月6日生育儿子刘华兴, 2003年1月13日补办了结婚登记。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性格的差异逐日显现出来,因此彼此之间争吵不断。由于年龄悬殊,刘海看着自己越来越衰老,一些方面更是感到力不从心,而妻子正当年轻活力,心里隐隐感觉妻子背叛了自己,因而时时查问妻子的行踪,言语上经常讽刺挖苦,甚至大打出手。因怀疑导致争吵和打骂成了俩人生活中的主题,面对这样的婚姻生活,黄兰芬感到了绝望,于是在2012年7月15日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并要求婚生小孩跟随其生活。
主办法官接到此案后,经过庭审发现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离婚更符合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经过法官有理有据及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终于就离婚以及小孩抚养达成了一致意见。至此,一对年龄相差悬殊的婚姻宣告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