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已经举办婚宴,但没有领取结婚证,这样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才能确立婚姻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1994年2月1日由民政部颁布《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以前未领取结婚证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没有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也就是说,在1994年2月1日以后就没有事实婚姻,结婚必须登记领证,否则双方婚姻关系就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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