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公然以夫妻名义与小三同居
1994年,阿秀(化名)与陈某在老家结婚,隔年生了一女。婚后,陈某一直在厦门务工,阿秀则在老家侍奉公婆、教养小孩。
2002年,阿秀得知丈夫有了外遇。她与公公商量后,决定拿笔钱给对方,让她离开陈某。可对方拿钱后仍与陈某同居。2003年5月,陈某写信给阿秀,说要拿笔钱给对方作为分手费。阿秀给了钱后,再也联系不上陈某了。
阿秀只身来到厦门,找到了陈某。阿秀提出离婚,陈某不同意。在未离婚的情况下,陈某与“小三”公然以夫妻名义生活,2004年后,陆续生育二女一子。
妻子忍无可忍将丈夫告发 涉嫌重婚罪被捕
在家中老人的建议下,阿秀为了挽回破裂的感情,2010年也为陈某生了个儿子,但陈某始终没有回心转意。今年5月,忍无可忍的阿秀将其告发。近日,集美区检察院以涉嫌重婚罪逮捕陈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