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住院期间,我还去献血,还请护工陪护,没想到继母却把父亲转院,父亲去世后,继母也未通知我们。”提起自己未能与父亲见最后一面,连父亲的遗体也没见着,侯先生就气愤不已。于是,侯先生和他的叔叔、姑姑,把他的继母起诉到法院,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今天上午,大兴法院审理了此案。
侯先生介绍说,1992年,他父亲侯某与前妻离异并与王女士再婚,2012年2月,侯某因急性白血病住院。2012年4月,王女士将侯某转院治疗,2012年5月,侯某因病去世,王女士并未及时将此消息告知,导致侯先生及他的叔叔、姑姑未见到侯某最后一面,侯先生直到父亲去世十余天后才得知消息。于是,侯先生及他的叔叔、姑姑将王女士诉至法院,认为王女士应在侯某病危第一时间通知原告等人见最后一面进行遗体告别,但因王女士故意封锁xiao息导致原告终生遗憾并遭受精神巨大痛苦。故起诉要求王女士就未通知侯先生亲属进行遗体告别的行为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
在法庭上,侯先生提供了献血证和护理协议,以证明在父亲住院期间,他去医院为父亲献血,并且请护工陪护了5天。侯先生还提供了一份住院证明,以证明他刚献完血,并亲自陪护了父亲3天后,就因腰椎间盘突出而住院治疗。
“对方只有献血证,但在医院没有献血记录。我们在医院查询过病案,没有具体献血时间及献血量记录。”王女士的代理人承认侯先生请护工陪护一事,但对献血一事提出反驳。此外,王女士还拿出侯某住院期间的遗书一份,证明侯某要求后事由王女士安排,并且要求不通知其他家属。对这份遗书,侯先生和他的叔叔、姑姑围在一起看了半天后,表示对真实性不认可。
截止到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