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法院对近三年来受理的离婚纠纷进行梳理分析,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一、案件数量逐年小幅增长。收案数虽逐年上升但增幅不大,与其他民事纠纷收案数量相比,离婚纠纷在民事案件总数中所占比例略有小幅下降。
二、季度收案数量明显不均。离婚案件当事人对起诉时间的自主选择权相对较大,他们通常会避开岁末年关等重要节日,故每年二、三季度的收案数明显大于一、四季度。
三、女方起诉案件占绝大多数。统计数据显示,女方作为原告起诉离婚的案件占全部离婚案件近三分之二,现代女性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现象日益突出。
四、当事人婚龄相对较长。婚龄在三年以下的占15.5%,三年至十年之间的占45.4%,十年以上的占39.1%,“闪婚闪离”现象在离婚案件中并不占主导。此外,当事人年龄在30岁以下的占29.63%,30岁至40岁之间的占33.95%,40岁至50岁之间的占22.75%,50岁以上的占13.67%,四十岁以下的当事人占总人数近三分之二。
五、审理难度日益增加。基于婚姻家庭生活的繁琐性及夫妻关系的隐私性,案件审理不得不面对举证难、认定难的现实困境。加之与财产分割相关联的转移隐匿行为、虚假诉讼行为等层出不穷,纠纷调处难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