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欧洲杯激战正酣,许多足球迷兴奋得彻夜难眠。然而,在诸暨有个足球迷,在欣赏欧洲杯的激情演绎之余,内心却五味杂陈。因为妻子与他闹起离婚官司,妻子的理由是“他爱足球胜过爱她”。端午节前夕,诸暨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因足球引发的离婚案。
这起离婚案件中,男方阿光(化名),1971年生;女方阿云(化名),1973年出生。两人是诸暨同一个乡镇的人,于1997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同年底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阿云说,或许是婚前了解得不多,结婚有些仓促,婚后两人渐渐发现彼此的性格合不来;加之婚后没有生育一儿半女,没有维系感情的纽带。这些因素,她说自己都能忍,一直默默地维持着,就是希望能有个幸福、完整的家。
然而,最让阿云受不了的是丈夫阿光迷恋足球,甚至难以自拔,让她倍受冷落。丈夫的足球爱好,阿云虽有诸多抱怨,但阿光一直没有改变。时间久了,阿云说她看不到希望,最后走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阿云向法官讲述了阿光对足球痴迷的一些细节:每当哪个地方有足球赛事,他(阿光)就跑到哪个地方。爱球如命的他因而经常辗转于杭州、西安、长沙等地现场观看足球比赛;不顾家不说,还常常不见人影,有时甚至为了看球赛,逢年过节也不回来跟家人团聚;有时还利用看球机会,在外游山玩水、乱花钱。
阿云讲完后,法官问阿光:“阿云说你过分沉湎于足球,这是事实吗?”
阿光对法官说,虽然自己出去看了一些球赛,但并没有因为迷恋足球而忽视了夫妻间的感情;两人感情的不顺,妻子也有责任,无法理解包容他,才让彼此的关系走到了尽头。
庭审过程中,法官提出调解,但双方分歧比较大。阿云说,他们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希望法院判决离婚。阿光则说,他不同意离婚,相信彼此间还有和好的余地。目前,这起离婚官司尚未判决。
记者手记:据了解,在国内北京等大城市,每届欧洲杯和世界杯比赛中,不少妻子会抱怨足球把她们的丈夫夺走,使她们成了“寡妇”,并且发生了不少砸电视、离婚等事件。当初爱得火热的两夫妻,因第三者“足球”的插足而导致关系破裂,这起离婚官司给许多家庭敲响了警钟。爱足球和爱家庭,球迷应合理分配,爱好不能过度;而生活的另一半也应适当包容对方,尊重对方的爱好,或者一起融入对方的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