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一对80后小两口结婚没几年,两人都嫌对方不做家务,甚至连夫妻生活都成了做家务的筹码,为此两人冷战近半年后闹到法院要求离婚。近日,镇海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案件,这对80后小两口在法官的调解下握手言和。
江女士和庄先生在2009年7月经人介绍相识,见面后两人很快坠入爱河,2010年2月,两人举行了隆重的婚礼。两人是湖南老乡,又都在大公司上班,工作稳定,收入不菲,再有能吃苦耐劳、勤俭节约,结婚不久,两人在父母的资助下买了两套单身公寓,自己住着一套,另一套用于出租,每月租金就有近2000元,结婚一年后又锦上添花,喜得贵子,一家人的日子过得其乐融融。
但好景不长,生活毕竟并不都是浪漫,还夹着油盐柴米的生活琐事和家务劳动。由于两人都是80后,婚前两人就不会干家务,婚后“谁做家务”很快成为了江女士和庄先生之间的矛盾焦点,为此两人经常争吵。刚开始两人按一人一天来分担,但有时因为加班,两人的这种分工经常“落空”。
随后两人还尝试通过抽签、滚色子、石头剪刀布等方式决定谁来做家务,可时间一长,江女士觉得这样的做法不新鲜,去年她突发奇想出了一招,即“家务换夫妻生活”,若庄先生想过夫妻生活,就必须先做家务。庄先生听后不干了,认为双方都是30岁的年轻夫妇,生理需求是很正常的,而且夫妻生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哪有这种交换的道理。双方曾为此事争吵过、协商过,但江女士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时间一长,精力旺盛的庄先生实在耐不住了,索性天天晚上跟朋友出去打牌喝酒,深更半夜回家,借此转移注意力。为此两人都赌气不理对方,两人一屋两床,五寸之隔,都不肯越雷池一步。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半年,庄先生觉得这种名存实亡的婚姻不要也罢,上个月起诉至镇海法院,要求和江女士离婚。
法官认真听取了庄先生和江女士的陈述后,觉得两人离婚也不是真正的感情彻底破裂,只是思想观念尚未转变,没有正确对待夫妻义务,没有正确处理好家务和休闲的关系,应当夫妻生活共同过,家务劳动共同做。经过法官耐心的开导教育,最后庄先生向法院撤诉,表示回去后自己会积极改正,多承担些家务,但同时也要观察妻子几个月,看看妻子的表现。
法官表示,“家务低能”是80后婚姻生活中的“软肋”,处理不好会导致夫妻双方发生矛盾,成为离婚的隐患。在生活中,夫妻之间对家务活不应该有思维定势,拘泥于非得谁干家务,而是应该对家务等抱着积极的心态,主动参与其中,不把家务当成负担,而是作为家庭生活的一部分,增进夫妻感情的一种方式,体验其中的乐趣,享受为家人付出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