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得知丈夫李某有新欢之后,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起诉与李某离婚。然而令王某震惊的是,在自己和丈夫的离婚官司还未审结时,丈夫李某竟然与情人赵某串通编造了55万元的虚假债务,由情人赵某扮演成 “债权人”起诉王某和李某,让王某负担 “夫妻共同债务”的一半。青浦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决驳回了赵某的诉讼请求。
王某和李某1988年建立恋爱关系后结婚。婚后初期家庭生活还算美满,二人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丈夫的名下,婚后二人生育一女李小某。 2008年开始,王某发现丈夫有外遇并经常夜不归宿。王某多次寻找李某的踪影,可是狠心的李某干脆关掉手机,离家出走,不见踪影。既然李某这样无情,王某认为和他的夫妻情分已尽,所以将李某告上青浦法院要求与其离婚。一直没有露面的李某在开庭当天也没有来到现场。
就在他们离婚案件审理的过程中,这个情人赵某出现了。她 “摇身一变”,成了王某和李某的 “债权人”,将王某和李某起诉到青浦法院,称自己是王某和李某的朋友,在他们二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三次向赵某借钱共55万元并出具借条,现请求法院判决李某和王某共同偿还这笔“共同债务”。这时,一直不肯露面的李某却突然出现了,他来到了法庭,并对赵某的说法表示认可,承认自己是在与王某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向赵某借了55万元。当王某对借条申请笔迹鉴定后,赵某在第二次开庭中就更改了借条产生的时间,这时丈夫李某又再一次玩起了 “失踪”,不肯当面对质。赵某称她与李某之间的钱款往来都是现金,并澄清自己与李某之间没有同居关系。
青浦法院吴法官认为,虽然李某和赵某在借款问题上的说法高度一致,但是二人都没有提供赵某实际支付钱款的相关凭证。另外,赵某在第二次庭审中对一些事实进行了变更,且在需要与李某核对变更事项时,李某又一次拒绝到庭,有悖常理。结合正在审理的王某和李某离婚案件的情况及王某到赵某处发生争吵的情况来看,赵某和李某之间的借款事实难以认定。李某和赵某有串通起来虚假诉讼侵犯王某合法权益的嫌疑。所以,最终法院判决驳回赵某要求王某共同归还人民币55万元的诉讼请求。而在这场虚假债务案件审理完结后,法院判决王某和李某双方离婚,王某和李某的夫妻情分也就此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