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委托人小玲是我见过的最着急离婚的当事人之一,早上在电话中告诉我她和结婚三年的丈夫一直在广州做服装生意,近期发生一些口角,没想到在上个月月底他丈夫在没有跟她商量的情况下将月初刚刚从别人手里转来的一个使用权商铺出售了,还亏了五千,现在近60万的出售款全部在他丈夫手中,她因此决定离婚,并希望律师出马尽量追回这笔钱款。不曾想这个江西姑娘下午就到律所跟我详细说了情况,并签订完委托手续,第二天自己就回老家做生意去了。
作为律师首先要了解委托人的需求,从跟小玲的接触中我了解到她目前的第一愿望是快速离婚,第二个愿望是分回购买商铺时的30万元,作为自己接下来生意的启动资金。她虽然告诉我上海还有一处住宅登记在两人名下,但那套房子是男方父母出售自己的房屋支付的首付,家庭内部曾经口头约定要还父母的钱。如果要这套房屋的份额,肯定会引发男方父母的不满,离婚的时间会更长,所以小玲宁可放弃。
为了要达到快的目的,我一方面到法院立了案,一方面与小玲的丈夫小涛联系,小涛倒不同与我平时遇到的离婚的对方当事人,他完全不介意律师的介入,在电话里对我相当礼貌客气,只是一再表示他对小玲感情很深,他不同意离婚。同时说明出售商铺实在是因为做生意欠了不少外债所迫,钱已经还的差不多了,剩余的十万愿意给小玲。这样看来协议离婚是不可能了。
【办案过程】
黄浦法院在立案后两周内就开了诉前调解庭,小玲认为与小涛协商的可能性不大就没有从外地赶来。因为小涛提出管辖异议,法官向我表示除非我们能调解,否则她将案件移送管辖地法院。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敢麻烦法官跟我一起做调解工作,只能在法庭外和小涛及其母亲长谈,做说服工作。我重点从小玲固执的个性导致目前的状况已经无法挽回和如果拖了时间小涛难免在房屋上要有更大的损失入手,来分析这个婚姻是否必然要结束和如何结束。我讲的都是实际情况,小涛的母亲很认同我的观点,也一起劝说心和感情还在这段婚姻中的小涛。经过两个多小时的交流,小涛接受了我们的调解方案,两周后小玲过来签调解笔录,小涛当场就支付了30万元现金。
【案后感想】
在离婚案的诉讼中,经常会遇到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但大部分人作出这样的表示不是为了多分财产的策略就是出于“拖死你”的报复心理。而在这个案子中的丈夫小涛却让我看到一种真情,我也曾试图去代为转达他的心意给我的当事人,可惜姑娘的心已远去。我只能再以女性的视角告诉小涛如果你还爱她就此刻放手吧,用最后一次的顺从来表达你的爱,否则你的挽留只会换来的她的厌恶。
当从法院办完所有的手续出来,小涛还愿意陪小玲把他支付的30万存到银行去时,我也感到一种安慰,虽然少了一对夫妻,但没有多一对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