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儿智力有残疾
已到中年的贺女士与林先生原本是一对恩爱夫妻。 20年前,两人经人介绍相识,尽管贺女士只有小学文化且赋闲在家,但她的温柔体贴还是俘虏了林先生的心,两人坠入爱河。在恋爱的第2年,两人走入婚姻殿堂,不久迎来了爱情的结晶:儿子佟佟呱呱坠地。
从恋爱到结婚,贺女士和林先生的婚姻一直顺风顺水,儿子佟佟的降生更是为这个小家庭增加了不少欢乐。可是,随着佟佟的长大,他们的生活却多了许多的不快。原来,自从上学后,念书便对佟佟而言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读一年级期间,贺女士和林先生就发现佟佟学习有障碍,跟不上老师的授课进度。到了二年级,佟佟只得退学在家。
为了儿子,贺女士和林先生经常发生矛盾,双方关系急转直下。为了找出佟佟读不好书的原因, 5年前,林先生带着妻子和儿子佟佟申请智力残疾鉴定。经有关部门审定,贺女士和佟佟均是智力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三级。之后,贺女士母子因此每月享受农村征地养老待遇,现共计领取了700余元。
妻诉离婚夫要价20万
妻儿同被检查出智力残疾,对于这个小家庭不啻一个晴天霹雳。看着智力残疾且无业在家的妻儿,林先生的眼神变得越来越冷淡。他经常夜不归宿,而贺女士和19岁的儿子在经济和生活上都得不到林先生的关心与照顾。
面对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贺女士决心挥剑斩情丝。 2008年,她曾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林先生离婚,但林先生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驳回贺女士离婚的请求。离婚风波过后,林先生依旧故我,继续对妻子和亲生儿不闻不问。
对丈夫失望之极的贺女士在今年9月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再次提出离婚诉请。贺女士的父亲李大伯作为法定代理人并以监护人的名义参加诉讼。
在法庭上,林先生认为,夫妻感情确实不好,但因为其为家庭付出了近20年的心血,部分家庭财产是夫妻共有。婚后,他在原房子基础上建造了几十平方米的平房及近百平方米的水泥场地,所以要求妻子一方补偿20万元后才同意离婚。他同时表示,由于儿子因为智力残疾有社会补贴费,所以不同意支付佟佟的抚育费。
法院判决准许离婚
法院认为,贺女士母子都是智力残疾人,林先生不但没有给予他们应有的关心、爱护和体谅,反而对妻儿不闻不问,甚至还分居两年多。其间原告贺女士曾向法院起诉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夫妻关系并未得到改善,被告林先生也认可夫妻感情已不存在,所以法院准许贺女士和林先生离婚。
至于林先生提出的经济补偿要求,因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法院不予采信。由于佟佟是智力残疾人、无独立生活能力,依据相关规定,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因佟佟的监护人是外公李大伯且佟佟长年随其生活至今,故佟佟随李大伯共同生活为宜,林先生应当给付儿子必要的抚育费,法院酌定为每月300元。对于婚后共同财产,林先生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故法院对该房屋不予处理。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俗话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贺女士的婚姻就深刻地诠释了这句话。因为儿子读书困难,夫妇两人带着儿子做了智力鉴定,但当妻儿同被检查出智力残疾后,作为一家之主的丈夫选择了逃避,对妻儿不闻不问。
当妻子提出结束这段无爱婚姻时,丈夫要求妻子补偿20万元。这对夫妻的婚姻究竟该走向何方?丈夫提出的经济补偿是否有理?日前,松江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离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