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第19条对夫妻约定财产制作出了规定。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制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当由本人签字。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适用法定财产制规定。
2. 约定的时间,按照通常的解释,可以在结婚之前也可以在结婚之后,但婚前做出的约定,自缔结婚姻时才生效。
3. 约定的效力分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两方面。对内效力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对外的效力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4. 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