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可提起损害赔偿的四种情形: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损害赔偿的内容: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提起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
提起赔偿的时间: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时未提出,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在离婚后的一年内可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