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留言
|
关于离婚房产问题
|
林女士
咨询于
2016-07-26 20:58:59
|
胡律师,您好!很抱歉打扰您!今年3月份为了女儿上学买了第二套房,因为第一套房是我单位的福利分房,很便宜,是我父母拿的首付,我自己完全公积金代款,只写了我的名字。买第二套房的时候我老公没有工作,情绪很不好,为了照顾他的情绪,第二套房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首付他出55万,我父母出35万,还有我们俩一起攒下的30万,贷款是纯商贷120万,我们俩一起贷。现在面临离婚,我一定要要女儿,女儿三岁,我想要回第二套房,可以付给他钱,因为买第二套房就是为了女儿上学才买的。但是他现在不肯把房子给我。这种情况,有什么办法可以拿回房产么?我可以补给他钱。
|
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
第二套房性质显然是夫妻共同财产,我不知道第一套房你是婚前还是婚后获得的?第二套房商贷的主贷人是谁?如果他拿房给你钱,他有支付能力吗?
|
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沪盈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创办律师均拥有十年以上的家事法律服务经验,团队律师均毕业于政法名校并拥有硕士学位。高素质的律师团队,使得我们不仅能够在离婚诉讼、继承诉讼、分家析产、房产分割、股权分割等家事诉讼领域提供高质量的诉讼代理服务,我们还能够融合法律、信托、保险、金融、房产、移民、税务等各领域的知识,为客户提供财富保护和传承等非诉讼服务。既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能够给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沪盈为数百位客户提供了优质的家事法律服务。客户涵盖各类高净值人士和家庭,其中不乏企业家、演艺界人士、外国友人、外籍华人、各领域知名人士。沪盈建立了严格的信息保护制度,确保客户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