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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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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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女士
咨询于
2016-01-08 1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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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您好!请问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买的房子,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先要离婚且男方是过错方,房产应该怎么分配?是平均分配还是按照当时买房首付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还有房产增值的部分是怎么分配呢?如果男方在开庭时提出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法院会予以支持吗?还有男方过错方,法院会对女方倾斜多少?期待您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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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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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目前是法院酌情判,会结合出资比例,婚姻时间长短,离婚过错各方面的因素。分割的时候是房屋市场价值的分割,自然会把增值部分一起分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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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沪盈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创办律师均拥有十年以上的家事法律服务经验,团队律师均毕业于政法名校并拥有硕士学位。高素质的律师团队,使得我们不仅能够在离婚诉讼、继承诉讼、分家析产、房产分割、股权分割等家事诉讼领域提供高质量的诉讼代理服务,我们还能够融合法律、信托、保险、金融、房产、移民、税务等各领域的知识,为客户提供财富保护和传承等非诉讼服务。既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能够给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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