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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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还能在分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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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
咨询于
2014-05-14 09: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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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你好,我是2000年结婚同时也正准备动迁。2005年办的产证。当时我户口不在里面。2014年2月离婚。离婚时没有分割任何财产。女儿跟我。我现租房。他每月付800元女儿生活费。产证上有公婆。前夫,姑子。公2012年去世。现只有他们3人。我有权力分的房产吗。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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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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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继承公的遗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可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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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沪盈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创办律师均拥有十年以上的家事法律服务经验,团队律师均毕业于政法名校并拥有硕士学位。高素质的律师团队,使得我们不仅能够在离婚诉讼、继承诉讼、分家析产、房产分割、股权分割等家事诉讼领域提供高质量的诉讼代理服务,我们还能够融合法律、信托、保险、金融、房产、移民、税务等各领域的知识,为客户提供财富保护和传承等非诉讼服务。既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能够给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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