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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迁房安置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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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先生/女士
咨询于
2014-04-30 11: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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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老母亲已经去世十几年了(96年),当时没有留有任何遗嘱,而近期老房子面临动迁,产权人是老母亲的名字,现在需要确认一下财产分割问题,现母亲有四子二女,其中四个儿子包括家人都是住在老房子里的,而大女儿出嫁后搬出去了,小女儿在06年的时候也去世了,去世时47岁而小女儿有过两段婚姻,第一次婚姻时留有两个子女,当时离婚时(89年离婚的)一个判给她前夫,一个判给她的,由于当时两个孩子还很小,都是他们的父亲抚养的,现在都已经成人,第二次婚姻没有任何子女,而由于两个子女都是他们的父亲抚养的,和母亲关系并不亲密,尤其是在后来的病危情况下,两个孩子并没有照顾过她,所有现需要确认的这两个子女是否算未尽赡养义务,他们是否有代位继承权,由于目前拆迁已经进入最后阶段,而动迁协议一直未达成,动迁方已经走法院强拆申请裁决,目前法院发下的行政裁决书上面有这两个孩子的名字,咨询过其他动迁组的法律顾问,说这两个孩子算领取他妈的那一个份额,这个情况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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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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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有代为继承权,这个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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