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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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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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先生/女士
咨询于
2012-10-02 14:2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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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结婚15年,8年前买了一套房子,有一女一男,女儿14岁,儿子12岁,现在房子还欠银行7万贷款,于9月25-26号,我丈夫去年8月开始去了外地工作,我在家带孩子读书,2012年9月13日我丈夫叫我去他在他外地的工地煮饭给他请来做工的几个人吃,他在家接到一套房子装修,房东急着入住。于当月25-26号他趁我不在家带了他的情人回家来住了两天两夜。两个人睡在我儿子的房间,我受不了丈夫无视我和孩子的存在,还瞒着我在外地入股了一间沐足,情人在那里做技师,她代我丈夫在那管理。我提出离婚的话,孩子跟我生活的话我应该得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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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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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分到一半的共同财产,如果两个孩子都跟你生活,他还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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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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