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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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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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女士
咨询于
2012-09-11 14: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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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因外派外地有外遇,我们于2007年协议离婚,当时离婚协议书上将财产分割了,对现居住的房子(产权证上是前夫、我、女儿的名字)写的是:百年后均归女儿所有。前夫在外地有多套房子,与外遇结婚了,最近病故,故前留下遗嘱,名下的财产全部归现在的妻子。特咨询胡律师: 1、目前上海的房产也归遗嘱中的财产吗?离婚协议有效吗? 2、其故后单位还有公积金、补充公积金和养老保险,我能主张婚姻存续期间的部分吗? 3、怎样知道他离婚时隐匿的财产?如有,我能主张离婚前的部分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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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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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律师个人认为该离婚协议的条款类似遗嘱,但遗嘱已经被变更了,所以你前夫本人财产处置的那部分就无效了。 2、要看离婚协议里是怎么定的,如果是为涉及的且你不知道的财产才可以再主张。 3、这个完全靠你自己调查了,查到的话可以要求再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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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沪盈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创办律师均拥有十年以上的家事法律服务经验,团队律师均毕业于政法名校并拥有硕士学位。高素质的律师团队,使得我们不仅能够在离婚诉讼、继承诉讼、分家析产、房产分割、股权分割等家事诉讼领域提供高质量的诉讼代理服务,我们还能够融合法律、信托、保险、金融、房产、移民、税务等各领域的知识,为客户提供财富保护和传承等非诉讼服务。既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能够给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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