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留言
|
婚后房产问题
|
毛女士
咨询于
2012-06-16 22:48:30
|
和老公2008年结婚,现在有个3岁的孩子,现感情破裂打算离婚,当初结婚的房子是他们家出的,他们有2套,因为我现在没有住房,如果孩子判给我,我能叫他们把一套过户到孩子名下吗?然后作为监护人共同居住,等到孩子成年我就搬出去,这样合理吗?能得到法律支持吗?
|
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
除非你老公同意,不然无权要求以孩子为名分房屋,无法得到法律支持。
|
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沪盈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创办律师均拥有十年以上的家事法律服务经验,团队律师均毕业于政法名校并拥有硕士学位。高素质的律师团队,使得我们不仅能够在离婚诉讼、继承诉讼、分家析产、房产分割、股权分割等家事诉讼领域提供高质量的诉讼代理服务,我们还能够融合法律、信托、保险、金融、房产、移民、税务等各领域的知识,为客户提供财富保护和传承等非诉讼服务。既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能够给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沪盈为数百位客户提供了优质的家事法律服务。客户涵盖各类高净值人士和家庭,其中不乏企业家、演艺界人士、外国友人、外籍华人、各领域知名人士。沪盈建立了严格的信息保护制度,确保客户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