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留言
|
申请离婚分割财产流程操作咨询
|
杨先生
咨询于
2012-05-13 12:51:36
|
我母亲于1998离婚,2006年和现在的丈夫再婚。再婚后她的户口并未迁入丈夫的老房子。后来后夫的老房子动迁,分到国家分配的房子。于2009年登记房产证,房产证上有我母亲和后夫两个人的名字,但是房子户口是空的,后夫不给我母亲迁入。因我我母亲和我(儿子)以前的房子被我母亲前夫(我父亲)卖了,所以我和我母亲的户口一直挂在我舅舅的邻居家,现在他们要求我们迁出来,我母亲的后夫不同意我母亲的户口进去,一直吵架,我母亲中风过两次,容易急躁,身体不是很好。现在我母亲提出离婚,而后夫告诉我母亲,离婚可以,但是你一个人来的就一个人走!对我母亲提出的离婚莫林两可的态度。 问题1:现在我母亲决定和他离婚,想得到应有的一半房子。请问我母亲该怎么操作?他后夫肯定不会同意我母亲分割房子财产的,所以我作为儿子觉得肯定要请律师了,我就住芷江西路,所以想问一下律师,还有就是律师费用是否可以签份合同等分割到财产后给。因为我和我母亲都没有存款。经济条件不好。
|
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
已回复。
|
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沪盈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创办律师均拥有十年以上的家事法律服务经验,团队律师均毕业于政法名校并拥有硕士学位。高素质的律师团队,使得我们不仅能够在离婚诉讼、继承诉讼、分家析产、房产分割、股权分割等家事诉讼领域提供高质量的诉讼代理服务,我们还能够融合法律、信托、保险、金融、房产、移民、税务等各领域的知识,为客户提供财富保护和传承等非诉讼服务。既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能够给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沪盈为数百位客户提供了优质的家事法律服务。客户涵盖各类高净值人士和家庭,其中不乏企业家、演艺界人士、外国友人、外籍华人、各领域知名人士。沪盈建立了严格的信息保护制度,确保客户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