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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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子女抚养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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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先生
咨询于
2012-05-06 16: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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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0年离婚,儿子归我,时2周岁,其母每月贴350元生活费!儿子来我处生活后逐步发现有智力发育迟缓和精神疾病!长期靠药物控制,儿子平时主要靠我父母照顾,现在儿子已经15岁了,暴力倾向越来越明显,加上药物的增加我的困难可以想象!多次和对方交涉,无果!现打算用法律来解决问题,苦于对法律的不熟悉,急求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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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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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你是完全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关键是搜集好有关你儿子的医疗诊断,各类抚养费用的证明,以及女方的收入情况。若有需要可由本网站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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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沪盈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创办律师均拥有十年以上的家事法律服务经验,团队律师均毕业于政法名校并拥有硕士学位。高素质的律师团队,使得我们不仅能够在离婚诉讼、继承诉讼、分家析产、房产分割、股权分割等家事诉讼领域提供高质量的诉讼代理服务,我们还能够融合法律、信托、保险、金融、房产、移民、税务等各领域的知识,为客户提供财富保护和传承等非诉讼服务。既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能够给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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