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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金和花销可以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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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
咨询于
2012-03-29 10: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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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年初回老家登记结婚了,还没开始共同生活,那个女的就提出离婚,为了结婚我们家给过女方家5万元彩礼钱,还给过媒婆介绍费、上门礼、谈朋友来往的费用和酒水钱大概也有3、4万元,如果离婚这些钱都可以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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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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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钱是可以要回来的,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媒婆介绍费、谈朋友等费用不是彩礼,无法要求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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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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