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留言
|
私房产权纠纷,请律师解答!
|
李先生
咨询于
2011-02-15 13:18:41
|
律师您好: 我父有两间私房,171号,173号(173号以前只有前半间),81年要翻建房屋时,父把前半间过户给了我。翻建前,父与我订了把两间房总面积一分为二的协议,173号归我所有,翻建后两间房的土地证面积一样,缴纳的地契税也一样,我在173号已住30多年,现在将要动迁,姐妹们要争173号房的后半间。请问后半间产权是属于我的吗?还是和姐妹们共享的产权? 翻建前后家里都是靠我的工资生活,翻建时我出的力也最大,如果后半间三层,他们也有拥有权,他们能争多少?
|
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
根据你说的后两间如果还是登记在你父亲名下,那么产权显然不是你的,这种情况还是以登记为准,如果你们有跟登记情况不同的协议,你可以凭协议到法院去确权。否则你的姐妹们可主张继承,具体份额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所确定的法律事实来酌情定。
|
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沪盈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创办律师均拥有十年以上的家事法律服务经验,团队律师均毕业于政法名校并拥有硕士学位。高素质的律师团队,使得我们不仅能够在离婚诉讼、继承诉讼、分家析产、房产分割、股权分割等家事诉讼领域提供高质量的诉讼代理服务,我们还能够融合法律、信托、保险、金融、房产、移民、税务等各领域的知识,为客户提供财富保护和传承等非诉讼服务。既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能够给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沪盈为数百位客户提供了优质的家事法律服务。客户涵盖各类高净值人士和家庭,其中不乏企业家、演艺界人士、外国友人、外籍华人、各领域知名人士。沪盈建立了严格的信息保护制度,确保客户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安全。
|